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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保職工在職死亡后個人賬戶如何處理? |
來源:河北新冀人才網(wǎng) 時間:2008/10/24 14:34:13 閱讀次數(shù):498 |
根據(jù)冀勞社辦(2000)127號文件規(guī)定:參保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,由社會保險經(jīng)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儲存額(本息之和)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,同時終止養(yǎng)老保險關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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